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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党总支把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部门围绕发展、突出服务、体现为民、注重实效,扎实推进院行风建设。要求教师按照“主动服务、加强指导”的要求,把主动服务作为效能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点。学院制定并实施了《教研员能力建设》、《干训部教师岗位素质和能力要求》等制度,强化全体教职工为基层服务过程中廉洁自律的意识。在教师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中,实行对基层服务承诺制,即对基层指导服务不收受任何形式报酬,不利用工作和业务对象的关系为个人谋取私利等。不向学校、教师摊派教学辅导资料,不收取教材、教辅资料的发行回扣。由于我院在各项工作中依法操作,迄今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投诉。

学院设立校长信箱,投诉热线接受基层学校和教师的监督,通过通知、通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项评优、评比、评估、申报活动的办法、标准、程序、时限、结果。严把课题、培训课程申报、职称评定、论文评审,教学评比,业务竞赛等标准关,确保这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学校及时向来信来访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并有制度措施保证。我院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基层学校、教师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学院给予教育服务,第一次接待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尽可能及时全面的服务。我院认真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对涉及社会办学、素质教育、中高考模拟考试等方面的投诉件进行调查回复;对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治

社会行风评议满意率80%以上,师生对学校行风建设的满意率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