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是我院的一名职工,是孤儿、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我院是王卫的工作单位,十多年来一直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学院工会全权负责并照顾王卫。工会组织专人形成职责分明的一条龙式服务:专人管工资、记帐,购物,上医院联络、探望,负责办理住院转帐、负责办理医保手续。在院工会主持下,二十年来照顾王卫的工作已成接力,一位同志离岗了,工会就安排其他同志接替下去。照顾残疾教工王卫的事迹,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好评,曾被我区教育系统评为十佳好事之一,曾被《劳动报》专题报道过,受到区残联及枫林街道好评,得到王卫居住地居委会及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的认可和赞赏。 2004年,当王卫居住地进行动拆迁时,其远房亲戚私下将其动拆迁款领走并另买了房屋。面对明显的侵权行为,院工会毅然决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在征得学院领导支持后,聘请律师,替王卫打赢了官司,追回了动迁款。 2004年 1月经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我院系王卫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所有监护王卫的职责。为此,学院在原来由院工会组织教工关心、照顾王卫,开展“爱心接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本监护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监护工作,以保证王卫的合法权益。 学院法人为监护王卫工作的总负责人;具体监护工作的操作由院工会主席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和承担监护任务的部门及个人认真完成好监护管理的任务。院工会——制定制度、分配任务、指定人员、督促检查和指导;院人事——管理王卫的一切与劳动人事关系相关的内容;院财务——涉及王卫资金关系,执行院人事的指令、定期向王卫所住的医院办理王卫的伙食费转帐手续;相关人员具体承担王卫的工资、生活用品的添置及探望。向医院了解王卫的健康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工会反映。院办及行政支部在开展帮扶结对活动中,都已与王卫建立了联系,不定期的上门探望。 在院工会指导下、院办主任支持下,行政支部和院办工会小组关心和帮助下,王卫的日常生活得到保障,专门有人帮助王卫理财,为他购买生活必需品。“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到节日,我们就主动购买熟食,蛋糕、月饼等,让他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每当季节转换时,我们就及时为他选购并送上替换衣裤。让他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难怪医院护士说:“你们不是他的亲人但胜似亲人”、“现在没有这么好的单位了”。 如今,我院工会正一如既往开展“爱心接力”活动,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孤儿不孤,让残疾职工能始终感受到同在一片蓝天下的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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