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文明建设,提升我院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院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2、接受党总支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3、党员志愿者覆盖面大于95%,服务时间在一年中大于12小时,团员志愿者覆盖面大于95%,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9小时,教工志愿者员工志愿者覆盖面大于50%,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6小时。 4、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队。如特奥队、交通队、扶残队、社区队、送教队等等,各队活动由各党支部具体指导与协调。 5、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6、课程管理室根据教师的活动需要进行及时调课,以保证志愿者服务的开展。 7、做好服务活动的预算,以提供服务必要的资力支持。 8、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照片资料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9、党支部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本人反馈,予以鉴定和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