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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阅览规则

1.本区教师凭有效证件(工作证或借书证)入内。
2.本室书刊一次限取一册,阅毕归还原处,不得携出室外。
3.爱护报刊资料,不准在报刊上涂划批注,凡有损坏或丢失,必须照章赔偿。
4.保持室内整洁,严禁乱扔纸屑;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交谈,移动阅览椅尽量无声。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图书馆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