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教育系统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在线创建工作中期评估通知
为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扎实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海市教卫党委文明办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在线创建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1、《2015版上海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办《关于上海教育系统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二、在线创建要求
1、规范性:按照2015-2016版上海高校文明单位(和谐校园)中期考评指标体系要求,上传所有基本指标及特色指标内容,严格按指标创建,并将2014-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在在线创建页面公布;
2、导向性:所有二级指标都要分别有概括性陈述,特色指标要按照具体分类分别陈述;
3、全面性:支撑材料要与相应的指标主题及所属指标描述内容相对应,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涵盖指标陈述全部内容;
4、时效性:支撑材料应为2015年的内容,如支撑材料为以往历年出台的文件,应注明“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之类文字。其它过时的内容等支撑材料建议建立历史材料专区;
5、生动性:指标陈述页面或支撑材料须配以图表、照片、媒体报道等,做到图文并茂,呈现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学校发展与文明创建的亮点;
6、动态性:整个在线创建网页要涵盖指标评估标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创建动态等多个模块,版面要活泼,版式多样化;内容做到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创建动态)。
三、材料上传
1、官方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建立一级链接,标题为“文明在线”或“文明校园”或“精神文明”等;
2、点击进入一级链接内,应在醒目位置建立二级链接,标题为“2015-2016年度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
3、二级链接内须建立7个栏目,标题分别为6项一级指标名称(即“1、思想教育深入 师生素质文明……6、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及“7、特色指标”;
4、 上述1至6栏目下可分别按照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分设栏目,标题分别为各项二级指标名称(即“政治学习”“理论教育”等);
5、二级指标栏目下按照各项评价标准,逐一提供陈述。页面下方提供对应支撑材料链接;
6、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特色指标”栏目下提供相关材料或链接。
四、时间安排
1、
2、
上述超过截止日期未完成相关工作扣除中期评分;
教育党工委宣传统战科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