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上海商学院的火灾事件再次给校园安全工作敲响警钟。连日来,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会议精神,全力抓好校园安全教育,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为落实市教委会议精神,区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牵头,党办、局办等各职能科室参与,迅速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统筹安全工作。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11月17-23日定为“校园安全周”,要求区内所有学校结合专门制定的安全自查表格,即刻开展以消防设施、器材、通道等状况为主的校园安全自查;随后,由教育局组织成立检查小组,将以区属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对象,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校园安全抽查。 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于日前召开面向全区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具体任务,要求各学校提高认识,确保“校园安全周”切实开展。 教育局副局长沈韬在会上介绍了市教委、区政府就上海商学院火灾事件先后召开的紧急会议内容,明确上级各级政府机构对此事件的高度重视,及对校园安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6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08年上海市中小学生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防灾自护安全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62号)等文件。 在区教育局基建站及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人先后发言后,区教育党工委书记王纪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要吸取教训,提高认识。校园安全的主体是学校,学校的负责人是校长,各学校校长首先自身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并在广大师生中积极普及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只有学校领导的认识到位,此次的安全自查、抽查工作才能真正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才能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坚持下去。第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检查。要认真督促开展自查,接受检查。在自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第三,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包括技防设施、消防设备的管理岗位、寄宿制学校的值班教师岗位等。人员选择方面也要重视素质的匹配。第四,要即刻开展校园安全工作。 会后,各学校立即传达会议精神,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安全教育;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落实,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我区校园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面展开。 |
(责任编辑:何英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