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内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以及《徐汇区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等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和名额
中层岗位:学前教研部副主任
岗位名额:1名
三、选拔任用条件
1、政治素质高,廉洁奉公,服务意识强;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4、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选拔任用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四点:
1、具有基层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原则上在本院有五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
五、工作步骤:
1、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保证教职工参与率高于80%),宣传动员,全院教职工无记名投票,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
2、3月25日,院长提名
院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院党总支意见。
3、
学院党总支对院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院长。
4、4月1日,确定考察对象
学院党总支根据民主推荐和院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5、4月2日—3日,党组织考察
(1)党总支组织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的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院党组织文书档案。)
(2)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局幼教科室人员、基层幼儿园领导、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代表、民主党派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3)院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意见或建议。
6、4月7日,院务会决定
院长主持院务会议,由党总支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职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院长决定人选。
7、4月8日—10日,任职公示
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院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