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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地位与社会文明

儿童地位与社会文明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 张华
儿童的社会地位及相应的生存状态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儿童的内在价值被尊重并获得不同于成人的独特价值时,他们在社会中就居于主体地位,也自然充分享有生活的权利、探究的权利。这既是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反之,当儿童的内在价值被忽视,儿童就只剩下附属价值、工具价值而被动地依附于成人,他们就在社会中居于工具地位,没有生活的权利而只能为生活做准备,没有探究的权利而只能被动接受成人安排好的一切。这既是社会文明程度低的标志,同时也阻碍了社会文明的继续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基本国策,亦是我们长期努力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迫在眉睫的任务是:从市场经济功利角逐中拯救儿童。
把儿童放逐市场、任其飘摇,毁坏的是我国的未来。儿童的市场放逐带来的危害是发人深省的。首先,儿童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今日的学习是为了增加明日的交换价值。学生与教师的关系由此变成以“教育服务”为买卖对象的交换关系。只要能够提高学业成绩从而在竞争中胜出,教师就可以不择手段,学生也会积极配合,教师和学生因而互为工具,由爱和理智结成的充满意义的教育关系荡然无存。其次,教育成了商品。花钱多,受好教育;花钱少,受劣质教育;不花钱,不受教育。教育成为赤裸裸的买卖对象。再次,学校之间的差异日益拉大,并成为社会阶层差异的明显写照。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教育政策的持续失当,我国的学校形成了“金字塔”结构:少数“重点学校”、“示范学校”优先选择生源、优先配置资源,消耗甚至挥霍着大部分教育资源;多数普通学校在资源紧缺的境况下惨淡经营,又不得不与“重点中学”展开不公平的竞争。支配这种教育政策的基本理念是“宁要锦上添花,不要雪中送炭”。可怜的孩子们不得不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在成人逼迫下违背天性地参加类似“奥数”的各种竞赛班,以为升入“重点学校”积累资本。
更为可悲的是,孩子们不得不在童年时期就被强制分层。只要看一看广大农村地区的学校和城市中农民工子弟学校,就会发现令人触目惊心的社会阶层差异。这种阶层差异甚至在同一所学校表现出来:交钱多就可上“重点班”,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交钱少就只能处于学校的边缘,倍受冷落。处于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我们的儿童特别是社会不利阶层的后代不得不参与超负荷的竞争,他们在9到12年的中小学教育中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终日,唯一的希望是通过教育实现父母的梦想,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能成为这种残酷竞争的牺牲品。
当前,由学业竞争所导致的学生的生存危机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为此,必须采取包括立法在内的各种强有力的措施,把儿童从市场经济的洪流中拯救出来:
●废止“重点学校”政策,引导现有的“重点学校”走向大众化,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与此同时,把改造薄弱学校视为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尽快出台合格学校的国家标准,以为改造薄弱学校提供尺度。
●推行强迫的、免费的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儿童流落街头,不让一个儿童由于经济原因或辍学或接受劣质教育。绝对禁止童工。
●禁止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学业成绩和升学率的恶性竞争。禁止学校中任何形式的“加班加点”现象。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好好睡觉,都能充分运动、游戏,充分享受健康的权利、生活的权利。
●各类社会义化设施(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等)都免费向儿童开放,使之成为儿童的“社会教室”。社会其他部门和广大社区也要尽可能为儿童参与社会实践、从事社区服务提供便利。
●禁止向儿童摊派“教辅读物”。社会文化部门、高等院校要投入人力、物力研究开发适合各个年龄层的真正为儿童喜闻乐见的读物,以满足儿童的精神需求。
●学校门口要保持安全、整洁、文明的环境,交通部门要设立统一的交通标志,以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
总之,全社会都要树立“一切为了儿童”的新道德观:儿童是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一切灾难的最后蒙难者。因为,有了儿童的美丽笑容,社会文明之花才能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