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徐教院副院长李文萱作题为“关于起草《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说明”的辅导报告。
报告主要从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意义及过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徐汇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要求”内涵的认识和把握,指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需要强调的若干问题。
李文萱指出,《实施意见》是在坚持“以人为本”、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下,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组织专家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实施意见》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新形势下我区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全面把握新形势下我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三是“全力深化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措施”。
李文萱指出,学校要从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建立师德考核评价机制、签订师德建设责任书和师德承诺书、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等四个方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切实加强我区师德建设。
辅导报告后,王纪远书记指出:要力求在两到三年内,重点解决1-2个徐汇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校长书记要在学校内亲自讲解《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要在党员和教职员工中分层分类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这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达成徐汇“三个一流”的建设目标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