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发挥设备的效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计算机房设备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负责管理,部门或个人未经申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房内设备概不外借。 2 机房管理人员负责上机时计算机机房门窗的开启和关闭,总电源开启和关闭等,监督机房内所有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3 教师在机房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故障,须如实说明故障原因,并主动联系机房管理人员说明情况。机房管理人员须及时排除计算机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教师因教学需要需在机房内安装新的软件,必须提前一星期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机房管理人员统一安装,不得私自安装。如该软件不适合机房安装,机房管理员必须告知相关教师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5 各机房的服务器、教师机和还原卡的口令由机房管理员设定。如有必要,代课教师可从管理员处获知,但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若外单位或其他人员因安装软件等需要使用服务器、还原卡时,须有网络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监督和协助操作。口令应定期更换。 6 信息技术设备设施如出故障,需更换硬件,须由维护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再联系有关方面进行维修。 7 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机房设备和各项安全措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中心领导,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8 机房维护因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学校领导组织监督,交接双方开列清单,按帐点物,办好交接手续并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