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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规范实施细则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规范实施细则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以及《徐汇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我院“一流队伍、一流研训、一流学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兼具人格魅力与学术魅力、符合教院特点的师德建设的根本任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

2.爱岗敬业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行学院服务规范与教师岗位职责。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得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流程以致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关爱教师

1)坚持“服务教师”的根本宗旨,尊重教师,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教师;积极、主动了解基层学校、教师的问题和困难,真诚、有效地提供服务。

2)严把课题、培训课程申报、职称评定、论文评审、教学评比、业务竞赛等标准关,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在组织各类评比评审工作中不擅自发布任何涉及基层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价信息、数据和各类评审、评比结果,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4.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课程指导力。

2)深入课堂,针对教学中的疑难问题,积极探索符合“二期课改”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指导教学研究活动。

3)立足岗位,与时俱进,创新教学教研模式,争创徐汇优质教育品牌。

5.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补课活动;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私自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不收取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指导费和实物;不向学校、教师摊派教学辅导资料,不收取教材、教辅资料的发行劳务费;在各类评聘工作中公平、公正,不得有弄虚作假、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

6.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监督制度

1.成立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

2.聘请基层学校教师代表担任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行风监督员。

3.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

4.定期向基层学校征求对本院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5.对以任何方式向学院举报教师有悖师德的行为的,学院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6.每学年要组织学院教师结合新时期要求,确定师德承诺内容,与教师签订师德建设承诺书,向学校、社会作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郑重承诺。

三、考核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监督与考核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是学院对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考核管理、评优晋级等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原则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指对教师遵守本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范围,比重与分值占30%

(二)考核时间

一学期一考核,并于每学期期末进行。

(三)考核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

组员:工会主席、人事干部、教师代表

(四)考核内容

根据学院《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对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程序

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学期期末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程序为:

1.自评与互评。组织教师做好个人总结,根据院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与互评。

2.听取服务对象的评议意见。通过问卷、座谈、访谈等形式了解我院教职工的师德情况。

3.考核小组评议。由院职业道德考核小组按照院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情况。

4.确定等次。考核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5. 核实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合格者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6.备案存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档案,考核结果由学院人事科归档管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记入教师考核档案,作为对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

2.本《实施细则》中的禁行性规定体现了对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底线要求。学院将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3.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对违反师德规范的必须实行“一票否决”。

4.对职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当年年终奖金的30 %

(七)考核标准

见附件:《徐汇教师进修学院师德规范考核评价表》

四、本实施细则(试行)自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试行)由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年十月

 

附件一:《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规范考核评价标准表》

附件二:《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承诺书》(一)

附件三:《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承诺书》(二)

 

 


附件一:

《徐汇教师进修学院师德规范考核评价标准表》

姓名                                                                                    考核时间                   

        

自评得分*20%

互评得分

*30%

基层学校评价

*40%

考核小组评价

*30%

       

 

爱国守法

(20)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

 

爱岗敬业(20)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履行学院服务规范与教师岗位职责。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流程以致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关爱教师

(20)

1坚持“服务教师”的根本宗旨,尊重教师,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教师;积极、主动了解基层学校、教师的问题和困难,真诚、有效地提供服务。

2严把课题、培训课程申报、职称评定、论文评审、教学评比、业务竞赛等标准关,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在组织各类评比评审工作中擅自发布任何涉及基层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价信息、数据和各类评审、评比结果。 

 

教书育人(10)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课程指导力。

2深入课堂,针对教学中的疑难问题,积极探索符合“二期课改”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指导教学研究活动。

3立足岗位,与时俱进,创新教学教研模式,争创徐汇优质教育品牌。

 

 

 

 

 

 

 

 

为人师表

(20)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进行有偿家教,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补课活动。

2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3私自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4收取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指导费和实物。

5向学校、教师摊派教学辅导资料,收取教材、教辅资料的发行劳务费。

6在教育科研、职称评聘、考核评优、骨干评定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 

 

 

 

 

 

终身学习(10)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自评得分+互评得分+基层评价得分+领导小组评价得分=          +         +          =                      

 

学院

审核

意见

 

 

被考核

者意见

 

填表说明:1、每位教师自评、小组互评、基层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评价时均要逐项打分,并将各项得分乘以30%填入表格中,并把各项得分之和填入等号后的相应横线处。

          2、各项得分总数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承诺书(教师)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流程;

4、不擅自发布任何涉及基层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价信息、数据和各类评审、评比结果;

5、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

8、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9、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10、不私自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1、不收取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指导费和实物;

12、不向学校、教师摊派教学辅导资料,不收取教材、教辅资料的发行劳务费;

13、在教育科研、职称评聘、考核评优、骨干评定中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

14、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四条,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师德承诺书(职工)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流程;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服务教师、耐心诚恳、细致周到,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6、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更新结构、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回扣和有价证券;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

10、不出现其他违背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