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细则
为加强离退休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和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根据福利费使用的相关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原则和办法。
一、来源和总额
来源:由教育局财政拨款
一年总额为:离退休教职工人数×局拨人均数/月(元)×12个月
二、管理使用的原则
1.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2.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使用范围
1. 生活困难补助;
2. 等集体福利,不低于年福利费收入的70%;
3. 看望、慰问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
4. 慰问病故离退休教职工的家属和直系亲属病故的离退休教职工;
5. 其他集体福利事业;
四、使用办法
1、困难补助的条件及标准
1) 对特困职工年度一次性补助,每人500元;大病1000元。
2) 因特殊疾病造成困难的教职工,适当补助,每人500元
3) 因不可预料的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酌情补助;
2、申报困难补助的程序和权限
1) 特困职工要求补助者,个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有效的证明材料 (原件)交退管会,由院退管会审定后由院长审批。
2) 对特殊情况人员的补助,由院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补助数额。
3、看望慰问标准
1) 因住院、生病或其它原因看望教职工,费用一般在每人150-200元左右;
2) 本人病故500元,直系亲属病故300元,并购花篮100-200元左右;
3) 教职工的集体福利,由院退管会会议研究决定。
4) 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专款专用”的原则,年终结余,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本方案经院退管会讨论通过,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自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3年3月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活动费使用细则
(讨论稿)
为加强退休教职工活动费的管理和使用,更好地开展退休教职工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根据活动费使用的相关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原则和办法。
一、来源和总额
来源:由教育局财政拨款
一年总额为:退休教职工人数×局拨人均数/年
二、管理使用的原则
1、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2、由专人登记审核。
3、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使用范围
退休教职工各网络组组内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使用办法
1、由退管会专人负责,根据各网络组每年1月人数,每人200元,登记入册,告之各网络组组长,根据组内金额安排全年小组活动。
2、各网络组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将发票交退管会专人在额度内报销。
3、上半年退休人员按200元给予;下半年退休人员按100元给予。
4、活动费的使用,应尽量在年内使用,如略有节余可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本方案经院退管会讨论通过,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自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