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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细则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细则

 

为加强离退休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好离退休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和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根据福利费使用的相关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原则和办法。

一、来源和总额

来源:由教育局财政拨款

一年总额为:退休教职工人数×局拨人均数/月(元)×12个月

二、管理使用的原则

1.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2.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使用范围

1.      生活困难补助;

2.             等集体福利,不低于年福利费收入的70%

3.      看望、慰问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

4.      慰问病故离退休教职工的家属和直系亲属病故的离退休教职工;

5.      其他集体福利事业;

四、使用办法

1、困难补助的条件及标准

1)     对特困职工年度一次性补助,每人500元;大病1000元。

2)      因特殊疾病造成困难的教职工,适当补助,每人500

3)      因不可预料的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酌情补助;

2、申报困难补助的程序和权限

1)      特困职工要求补助者,个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有效的证明材料 (原件)交退管会,由院退管会审定后由院长审批。 

2)      对特殊情况人员的补助,由院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补助数额。

3、看望慰问标准

1)      因住院、生病或其它原因看望教职工,费用一般在每人150-200元左右;

2)      本人病故500元,直系亲属病故300元,并购花篮100-200元左右;

3)      教职工的集体福利,由院退管会会议研究决定。

4)      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专款专用”的原则,年终结余,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本方案经院退管会讨论通过,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自201311日起执行。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33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活动费使用细则

(讨论稿)

 

为加强退休教职工活动费的管理和使用,更好地开展退休教职工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根据活动费使用的相关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原则和办法。

一、来源和总额

来源:由教育局财政拨款

一年总额为:退休教职工人数×局拨人均数/

二、管理使用的原则

1、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2、由专人登记审核。

3、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使用范围

退休教职工各网络组组内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使用办法

1、由退管会专人负责,根据各网络组每年1月人数,每人200元,登记入册,告之各网络组组长,根据组内金额安排全年小组活动。

2、各网络组根据实际活动情况,将发票交退管会专人在额度内报销。

3、上半年退休人员按200元给予;下半年退休人员按100元给予。

4、活动费的使用,应尽量在年内使用,如略有节余可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本方案经院退管会讨论通过,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自201311日起执行。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