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05-21
各位老师:
2013医保年,学院为每位在岗在编的教工投保了“平安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平安住院安心保险”。
详细内容见附件,请各位老师将“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所发生的发票保管好,根据今后我们所发通知,进行理赔登记后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