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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部门主任)

部门主任

1、部门主任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3、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院财产的安全。  

4、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对本部门内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排除隐患,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须及时上报。

5、积极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对部门人员的宣传、督促、安全告知等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