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假期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原国家人事部(2008)9号令)文件,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享有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假期和待遇。
二、请假
1、程序和审批
半天以内:向部门主任请假,由部门主任审批;部门主任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
半天以上: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后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主任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
两天及以上:分管领导批准后须及时报党政正职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向党政正职领导请假。
半天以上请假,须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申请表(附后),并经审批领导签字认可后由请假人交给人事干部;部门主任须做好相关人员半天以内请假情况的登记。
2、病事假的请假和审批
(1)事假:按请假审批权限请假。
(2)病假:须凭医院病假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应于当天或隔日请假,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需于病假结束后上班第一天,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三、外出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
1、须在院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日程”上注明个人去向,周五原则上不安排公务活动,如有公务活动须经党政正职领导批准,向部门主任请假备案。
2、参加上级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安排在本市以外地方的会议及考察交流活动的,需持会议通知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如获批准,报人事干部备案。
3、参加非上级行政部门及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及考察交流活动,须经党政正职领导批准,此类活动原则上予以严格控制。如获批准,报人事干部备案。
4、参加外单位邀请的出国考察和交流活动,应有组织方发函到教育局,待出国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二0一三年十一月
病假单
姓名 |
|
部门 |
| |
病情状况 |
| |||
需休息天数 |
|
部门主任审批 |
| |
分管领导审批 |
|
院领导审批 |
| |
备注 |
|
注:病假2天及以上附医院病假单
事假单
姓名 |
|
部门 |
| |
请假原因 |
| |||
请假天数 |
|
部门主任审批 |
| |
分管领导审批 |
|
院领导审批 |
| |
备注 |
|
注:事假二天及以上须报党政正职领导审批
公务请假单
姓名 |
|
部门 |
| |
公务内容 |
| |||
公出时间 |
|
部门主任审批 |
| |
分管领导审批 |
|
院领导审批 |
| |
备注 |
|
注:公出二天以上须报党政正职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