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老栏目 > 图片新闻
区教育局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工作会议(图文)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维护工作,12月14日下午,区教育局与区公安分局在徐教院附中联合召开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工作会议。区教育局调研员段振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曹声伟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提出具体要求。会上,双方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并举行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交通安全辅导员受聘仪式。分局下属各部门相关领导,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学校安全问题,直接涉及到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千万家庭的幸福,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今年6月16日,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了“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八条措施每一项都非常具体,对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简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责任,既体现了打击的责任,又体现了防范的作用;既涉及了校园周边的治安管控,又涉及了校园内部的管理要求。这八条措施包括: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

会议现场

领导发言

双方签订治安责任书

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交通安全辅导员受聘

 

(摄影:上海小学 王伟;责任编辑:徐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