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构筑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下,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地区整体发展和平安建设总体框架——这是2007年未成年人保护及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一年来,我区积极开展以平安建设为重点的学校周边整治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5月14日,我区召开2007年未成年人保护及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以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表彰先进,争取在2007年的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 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区政法委副书记竺琪君主持会议。市青保办主任杨永明、徐汇区副区长周秀芬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首先请杨永明同志辅导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他说,修改后的“未保法”体现了“与时俱进”,抓住了“主要矛盾”,汇聚了集体智慧,为构建上海特点的未保工作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他联系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实际,指出未保工作必须与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相协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得“更细”、“更早”,管理要“更规范”。杨永明谈到,当前总的思路是要“围绕工作格局,不断建设和完善未保工作的体系”。首先要广泛开展对“未保法”的学习宣传;其次要不断完善已有的工作机制;第三要抓住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法律责任这“三大块”,不断推进;第四要抓住机遇,争取在家庭保护环节有所突破。 周秀芬副区长讲话。她说,未保工作是关心孩子的工作,关于“孩子的工作和孩子的问题,要‘乘以3、乘以5、乘以7’,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她重点谈了三点意见,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学校周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保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第三,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认真做好2007年未成年人保护及学校周边整治的重点工作。她希望在全区的共同关心和努力下,使我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华兴就去年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了2007年的工作。我区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代表先后作大会交流发言。区公检法、团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各街道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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