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区域性培训评审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范以统一各类讲课费、评审费及专家咨询费的发放标准。
一、 讲课费:
市范围:一般教师:400元/次、特级教师(或专家)500~600元/次
区范围:一般教师: 300元/次、特级教师(或专家)400元/次
本院(在跨部门的情况下):一般教师 300元/次、 特级教师400元/次
二、 评审费:
市级专家: 800元/半天
区级专家: 600元/半天
院级专家: 600元/半天
三、 咨询费:
市级专家: 500元/次
区级专家: 400元/次
院级专家: 300元/次
注:如需要发生以上费用,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分管院长认定,报院长审批。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二○○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