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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自查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贯彻落实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自查

 

一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与落实,强化领导,注重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学院党建工作的要点中加以部署、落实、检查。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升感召力。

学院党总支把上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的文件精神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分类学习,组织领导班子、党总支委员开展中心组学习,结合区级领导干部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责任和担当”的教育活动,每位领导干部撰写主题征文,填报调查问题意见表,增强党性观念,提升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组织中层干部、全体党员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的党课学习,明确干部和党员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务公开,下发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的文件,提高知晓率,提升教职工的参与和监督效能,营造廉洁文化氛围。

二、明确责任,提升执行力。

第一,明确责任内容。学院党总支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总支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总支和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完成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三是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完善“三风”建设相关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规定、财务经费管理制度、预决算报告制度等。四是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专题讨论会。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进行认真座谈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教育党工委有关文件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

第二,明确责任分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三风”建设承担责任。党总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落实“三风”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状况负领导责任;院长对学院政风、行风建设负总责;副院长、副书记对所分管部门的干部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三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明确责任考核。学院领导干部把执行“三风”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学、述廉报告的内容,分别负责地向党组织和全体教工报告。中层干部把执行“三风”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学、述廉报告的内容,负责地向全体教工报告。

三、落实长效,提升预防力。

一是加强学院内部监管机制建设。学院修订了《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着重对“三重一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了细化界定,明确了学院列入“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与事项,细化完善院班子议事制度和程序。多年来,学院坚持开好院务会议,对所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学院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细化完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起了学院内部的财经监督机制。

二是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干部群众参与学院重要事务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了重要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完善了院工会制度建设和教代会工作制度。修订了《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代会工作步骤》,提高了教代会按规范审议学院重大发展事项的质量,尤其是涉及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研究、方案的确定和制度的制订。进一步完善党务、院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发挥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的作用。在院务办公系统内网上公开领导干部工作安排,部门工作安排和全院工作安排,保证全院教职工知晓院务情况,合理安排走访基层学校开展教教研、科研和德研工作。实行群众民主推荐,党员、干部参与民主测评,党组织开展考察,院务会议讨论决定,进行院内公示等程序,规范开展了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党总支

                                     2012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