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知识目标
发现学习强调了一个如何运用思维策略而引至最终发现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实施,考虑到学生的负担能力,学习内容必须改造到目前学生的普遍认知水平,所以大多是根据前人的发现过程降低难度来改编。因此发现学习中学生掌握的知识大多是学习者未知而他人已知的知识。
在探究学习中,有待探究的结果是开放性的,可能是已知的也可能是未知的,可能有一个结果也可能有多个,因此往往可以学到全新的东西,但大多也还是已有的知识。
研究性学习的结果是未知的,学到的是研究者自己以及别人都不一定知道的知识。
七、能力培养目标
在发现学习中,学生必须通过自己独立学习、思考来解决问题,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学生在“发现”过程中,逐渐养成对外部现象的观察、分析能力,训练了“直觉”的非逻辑思维,在对表象提出的假设、验证过程中,又培养了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探究学习同样十分注重对学生自主性的培养,在探究过程中,训练了观察、分类、测量、表达与交流、预测、推理演绎、下定义、假设、控制变量、实验等科学技能,同发现学习相比,探究学习过程中还注重渗透情感教育,以及对学习者之间合作精神的培养。
由于研究性学习所解决的问题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决定了研究者在获得研究体验的同时,更好的训练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培养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也非常有效,同时提高了信息的选用和整合能力;另一方面,与探究学习一样,研究性学习还培养了学习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精神。
八、侧重点
发现学习主要注重从发现问题到最终观念确立的过程,强调的是知识的“再发现”过程,培养的是“发现”过程中需要的技能以及直觉思维和归纳、演绎的个人创造性思维。
探究学习不仅注重从问题到结论的过程,更关注与此相关的科学素养的培养,强调了科学的本质。
研究性学习比较注重整个科学研究的形式,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而很少强调学习知识的技能和方法;与结果相比,更注重过程。同探究学习相似,都是注重培养学习者从事研究的能力和探究的科学态度。
总之,在理科学科的学习中,发现学习、探究学习、研究性学习这三种学习方式不是对立的,不能随意否定其中任何一种,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选用不同的学习方式,才能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