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九届二次教代会通过2013.11.29)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实施办法》(徐教〔2013〕32号)及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学院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三、实施原则
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突出公平,兼顾效益;
规范易行,公正透明;
稳妥接轨,分步完善;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发扬民主,全面考核。
四、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依据学院类型、性质、编制内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按年度核定划拨。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的比例原则上为1:1左右。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1、岗位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全市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2、工作量津贴:根据学院工作特点,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学院根据办学规模核定部门编制数,部门实施工作量核定,分步落实定编、定岗、定酬的匹配要求。
3、绩效奖励: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实施办法》,学院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福利奖、考核奖和专项奖三类绩效奖励。
4、教职工绩效工资中工作量津贴+绩效奖励两部分总量分配之比为教师:职员:工人=1:0.78:0.68
5、中层干部人均工作量津贴与绩效奖励总和不超过教师两部分工资总和人均的1.2倍。
六、相关政策
1、岗位变动的人员,从岗位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2、经批准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按其国家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相应的绩效工资标准。
3、职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4、长病假、待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实施
1、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萱
副组长:封萍
组员:倪志刚、钱佩红、邱轶、郑桂华
职责:在认真解读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倾听教职工意见,负责制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负责宣传解读及指导方案的具体实施;负责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考核方案的解释说明。
2、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工作小组
组长:郑桂华
组员:部门主任、陈樱、孙磊
职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组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逐月考核兑现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月考核奖;按学期考核兑现“学期考核奖”;按学年考核兑现专项奖绩效奖励;反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绩效工资调解小组
组长:封萍
组员:邱轶、张才龙
职责:参与绩效工资方案审核,负责组织教代会审议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协助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化解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处理具体问题。实施方案将提交教代会审议,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八、附则:
1、本方案所依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方案按新政策做调整并执行。
2、本方案中有关数据依据2013年度上级部门下达调控线和本院人员情况测算产生,今后如相关经费和人员情况发生变化,则根据本方案作相应的测算调整。
3、本方案经学院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4、本方案由学院院长室负责解释。
九、附件:
1、《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2、《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奖励办法》
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关于请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3年11月
附件一: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九届二次教代会通过2013.11.29)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实施办法》(徐教〔2013〕32号)、《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
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组成,分别用G和J来表述。
分类 |
G1 |
G2 |
J1 |
J2 |
J3 |
名称 |
岗位津贴 |
工作量津贴 |
福利奖 |
考核奖 |
专项奖 |
二、岗位津贴(G1)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全市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三、工作量津贴(G2)
工作量津贴(按教师满工作量系数为1)。暂定本学年基数为3100元/月,其他岗位工作量津贴如下表:
工作岗位 |
工作量系数 |
备注 |
教师岗位 |
1.0-0.95 |
满工作量,有明确教育教学培训任务,系数为1.0;满工作量,没有明确教育教学培训任务或虽有明确教育教学培训任务,但没有达到满工作量标准,系数为0.95。 |
中层正职 |
1.25 |
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达到规定标准或有兼职工作。 |
中层正职 |
1.15 |
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无兼职工作。 |
中层副职 |
1.20 |
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达到规定标准或有兼职工作。 |
中层副职 |
1.10 |
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无兼职工作。 |
教辅、管理岗位 |
0.78 |
专指非教师专技岗位、管理岗位。 |
工勤岗位 |
0.68 |
上述之外的其他岗位 |
四、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实际贡献,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根据学院实际设立福利奖、考核奖和专项奖奖励项目。
绩效奖励工资与工作量津贴的比例为51.4%:47.8%,绩效奖励工资J=J1+J2+J3,
J1:J2:J3=17.3%:70.5%:12.2%
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发放标准。
(一)福利奖(J1)——按实际发生月份发放
1、节日奖:元旦、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个节日各发1500元/人。
2、创建文明奖:每年发放1000元/人。
3、车贴:为鼓励教师下基层,对每月下基层达到一定天数的教师给予有限的乘车补贴,发放办法另行制定。
4、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津贴:每月分别为100元/人、50元/人.
(二)考核奖(J2)
1、月考核奖:按月考核发放,标准见下表
岗位等级 |
月考核标准 |
备注 |
中学高级 |
1200---1440元 |
教师满工作量,有明确的教育教学培训任务,为1200元,否则减200元。中层满工作量,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达到规定标准或有兼职工作,为1440元,否者减200元。 |
中学一级 |
1100---1320元 |
教师满工作量,有明确的教育教学培训任务,为1100元,否则减200元。中层满工作量,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达到规定标准或有兼职工作,为1320元,否者减200元。 |
中学二级 |
1000---1200元 |
教师满工作量,有明确的教育教学培训任务,否则减200元。中层满工作量,担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达到规定标准或有兼职工作,为1200元,否者减200元。 |
无职称教师 |
800元 |
含见习教师 |
专技中级 |
1000元 |
满工作量或有兼职,否则减100元。 |
专技初级 |
900元 |
满工作量或有兼职,否则减100元。 |
管理员 |
850元 |
满工作量或有兼职工作,否则减100元。 |
中级工 |
800元 |
满工作量或有兼职工作,否则减100元。 |
普通工 |
750元 |
满工作量或有兼职工作,否则减100元。 |
2、学期考核奖:学期考核结束发放。
学期考核奖是对一个学期工作的综合考评,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优秀人员占比30%。经考核合格者,教师每学期奖励8250元,中层干部奖励9900元,职员奖励6250元,工人奖励5000元,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再加1000元,考核为优秀的职工再加800元。
(三)专项奖(J3)——按学年度发放
2013年专项奖金额50万元,以后视每年下拨款的增减,按比例同步增减,(限额80万)。
1、教育教学质量奖
(1)中高考奖(10%)
(2)教育教学指导奖(6%)
2、院校合作项目奖或服务质量奖(50%)
3、教师专业研修奖(16%)
4、学术奖(2%)
5、各类评优及荣誉称号奖励(2%)
(四)预留款
用于教职工职务晋升、岗位津贴正常晋升、超工作量津贴(加班)、兼职工作等。
五、各发放项目的结余部分,按照月考核相应标准发放。
六、绩效工资实施配套规章制度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奖励办法》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关于请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