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出差操作流程(修订稿)
一、制定依据
徐教办(2014)16号文《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二、流程提示
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具体见附表 报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为报销凭证凭证 出差人员至少提前一周提交审批表 学院代购符合规定的 机票、火车票等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返沪报销 到达目的地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 住宿标准 标准间,具体规定见附表 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80元/天·人 领导审批,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须提供出差审批表、机票、车票、住宿费、餐费、市内交通费发票等原始凭证
三、相关说明
1、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不能委托旅行社代办;
2、如需现金支付时,单张发票不超过1000元;
3、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4、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研训员外出学习考察参照此流程操作;
5、本流程修订稿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
附件: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出差审批表
部 门: 年 月 日
出差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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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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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出发日期、时间 |
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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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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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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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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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请划√或填写) |
□飞机(□双程/□单程) □火车(高铁) □大巴(汽车)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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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列支渠道 (请划√或填写) |
□学院经费 □专项经费(项目名称: ) □主办方承担 □其他: |
预估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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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任或 分管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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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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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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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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