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十二五”教师研修奖实施细则
(2014年1月-2015年12月)
(九届三次教代会通过2014.6.6)
一、奖励目的:
为鼓励以部门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培训,凸显部门专业自主学习的功能,引导各部门积极参与院本培训活动,确保全体教师按时按质完成“十二五”研修任务,特设教师研修奖。
二、奖励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及相关部门。
三、实施细则:
(一)研修任务
“十二五”期间,所有在职教师须修满36学分。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增加以教育研究为主的个性化自主学习18学分。
2014年1月至12月,教师需累计完成15学分。2015年12月,教师需修满全部36学分(高级教师需修满54学分)。
(二)课程内容与要求
研修内容注重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的提升,研修课程包括师德与素养、知识与技能、实践体验三大类别。
课程类别 |
培训学分 |
备注 | |||
|
市级 |
院本 |
部门及 个人 | ||
师德与素养 |
师德 6 |
0 |
6 |
|
院本已完成《教师心理调适》、《Photoshop技巧》各1分 |
素养6 |
1 |
5 |
| ||
知识与技能 |
14 |
4 |
4 |
6 |
院本已完成《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2分 |
实践体验 |
10 |
|
|
10 |
|
学分总计 |
36 |
5 |
15 |
16 |
|
(三)研修实施与考核
1、学院按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师德素养”类及部分“知识技能”类课程(或项目)的培训工作。
2、各部门承担的“知识技能”、“实践体验”两类研修课程(或项目)实施流程如下:
①每年的1、3、6、9月的10号之前,学院及各部门须将下学期拟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以课程(或项目)申报表的形式向人事部门申报培训课程,由人事部门汇总整理后提交区师训平台,由评审专家进行课程审批。
②培训课程(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培训负责人要抓好培训的考勤、活动记录、考核、书面总结等过程管理;并及时收集整理培训记录、学习成果、学员成绩、书面总结等培训档案资料。
③培训课程(或项目)结束时,于每年的1、3、6、9月的10号之前各培训负责人应及时提交课程(或项目)结业材料,由人事部门审核后提交区师训平台,由评审专家进行学分认定。
3、“师德素养”类及“知识技能”类课程原则上每10课时为1学分,“实践体验”类课程则是每20课时为1学分,4课时(半天)为计量单位,缺课超过1/4的人员将无法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4、“师德素养”、“知识技能”、“实践体验”三类研修课程(或项目)之间学分不能相互冲抵。
5、“实践体验”类研修中教师个人实施的部分,依据非课程类研修项目进行学分折算。每位教师于10月底提交相应的学分认定表,由人事部门审核认定这算学分。具体折算办法及认定表样式(见附件一)。
6、遇特殊情况,如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外出挂职、支教、参加境外培训等,由人事部门对其单独进行学分折算,折算办法参照《徐汇区“十二五”教师教育可冲抵学分的培训项目》(见附件二)。
四、奖励发放:
研修奖分为教师个人奖和优秀部门奖,奖励两则取其一,每年评选一次,于每年12月底发放。
1、教师个人奖:
教师认真参加培训,修满规定学分,并得到认定,获得个人奖,奖金1000元。
2、优秀部门奖:
院领导小组根据以下三项指标评选出20%的优秀部门。优秀部门内每位教师奖金1200元。
(1) 基础性指标:部门内每位教师均修满规定学分;
(2) 奖励性指标:①和②两项指标排序总和的前20%。
①由评审专家对培训课程(或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材料(即:课程讲义、《课程考核跟踪表》——研修活动记录表、研修活动评价表、培训成果汇总表、培训情况考核表、培训考勤记录表、课程培训考核方案、其他可以反映培训过程的材料)进行审核排序;
②院考核小组对各部门研修过程性材料(即:课程讲义、《课程考核跟踪表》——研修活动记录表、研修活动评价表、培训成果汇总表、培训情况考核表、培训考勤记录表、课程培训考核方案、其他可以反映培训过程的材料)进行审核排序。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4年6月6日
附件一:
教师培训非课程类研修项目指南一览表
研修内容 |
学 分 认 定 要 求 |
学分 |
读 书 |
每学年至少读一本书,有读书计划、笔记、读后感,不少于3000字 |
0.5 |
境外培训 |
半个月以上,有学习笔记,有不少于3000字的小结 |
2 |
专题研修 |
以研究时限为单位,一般1个研究专题或课题至少为1个学期,每2周有1次研究活动;有研究过程记载;有辅读的专著或教材(不是刊物上的某一篇文章);有专题报告,学员有独立完成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
2 |
公开课展示 |
区级,有教案、有不少于800字的反思,由教院认定 市级,有教案,有不少于800字的反思,由市教研室认定 |
1 2 |
开设讲座 |
校级,2学时以上,有讲稿,由教院认定 区级,2学时以上,有讲稿,由相关单位认定 |
1 2 |
带 教 |
有校级及以上带教证书、协议或聘书,有带教计划、指导记录和带教成果,由相关单位认定 |
1 |
课程开发 |
开发校级、区级及以上培训课程,有书面培训讲义并实施,由学校、相关单位认定 开发校本课程,有书面讲义并实施,由学校认定 |
3-6 |
论文论著 |
在区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著,独立撰写/编写 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著,合作撰写/编写,由学校认定 |
0.5 2 3-6 3-6 |
科研课题 |
校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获得成果奖励 区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者获得成果奖励 市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者获得成果奖励 以上均指负责人及第一、第二执笔者 |
1 3 6 |
附件二:徐汇区“十二五”教师教育可冲抵学分的培训项目(截止2014年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可冲抵情况 |
备 注 |
1 |
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
区级全部 |
提供毕业证书,不能跨周期使用或跨周期重复使用 |
2 |
境外教育类培训 |
区级3分及当年校本培训学分 |
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连续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者 |
区级1分及该学期校本培训学分 |
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连续时间满3个月及以上者 | ||
3 |
外省市支教 |
区级3分及当年校本培训学分 |
参加支教工作半年及以上,提供支教证明;区内挂职流动借调类不属支教 |
区级1分及该学期校本培训学分 |
参加支教工作3个月及以上,提供支教证明;区内挂职流动借调类不属支教 | ||
4 |
区优秀教师高研班 专题培训 |
区级2分(第二期) |
全程参与,考核合格 |
区级4分(第三期) | |||
5 |
区名师工作室培训 |
区级2分(第二期) |
全程参与,考核合格 |
区级4分(第三期) | |||
6 |
第三期学科基地培训 |
区级4分 |
主持人凭项目免高级教师专题研修18学分 |
7 |
2011-2013年度 区中青年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培训 |
区级3分 |
全程参与,考核合格 |
8 | |||
9 |
优青项目(第二期) |
区级2分 |
全程参与,考核合格 |
10 |
教学指导团(第三批) |
区级2分 |
全程参与,考核合格 |
11 |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
区级3分及当年校本培训学分 |
进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
区级2分 |
未进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培训,完成区级集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 ||
区级3分 |
担任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指导教师每满一年 | ||
12 |
市、区级教师培训课程开发者 |
所开设培训课程的相应学分 |
学分不重复累计 |
13 |
高级职称教师专题研修 |
|
按照《徐汇区高级教师“十二五”自主研修培训实施办法》执行 |
其他说明: | |||
1.“十二五”期间调入教师: | |||
2. | |||
3.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连续病假满两年及以上者可免于参加“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须出示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例证明,并经学校认可)。 | |||
4.校级干部、部分自培基地教师不在本项目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