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德〔2018〕3号
(2018年-2020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徐汇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徐汇区未来三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与任务,深入推进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有效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等文件精神,以创建上海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及各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为抓手,建立科学规范的区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全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2、坚持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从学校管理者到全体教师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4、坚持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相结合。在教师的教育指导下,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自主自助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行动目标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通过五大项目建设,深化建设“一体两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构建起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生态系统,提升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教职员工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四、建设项目
建设背景:
徐汇区自2011年以来,积极构建并完善以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为“一体”、学校(全区各中小学)和社区(街镇)心理辅导室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在工作中始终贯彻落实发展性心理健康辅导的理念,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模式,整合社区和学校教育资源,在整个区域内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但也存在着管理机制欠顺畅、特色不明显、亮点不突出等问题。在新三年里,徐汇区将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效性、打造区域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亮点为重心,聚焦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综合支持网络,深化建设“一体两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建设项目:
(一)夯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1、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
依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严格执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7〕37号)文件要求,中小学各学段按要求开齐开好心理辅导活动课,并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小学四年级或五年级每班每两周有1节心理辅导活动课,由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执教。初高中至少有一个年级每班每两周有1节心理辅导活动课,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执教,高中同时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学生生涯辅导。各年级班主任每学期至少有1节以生命教育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
2、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效
引入“学区化”教研联动机制,尝试开展学区、社区联合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有主题、有成效的教研活动、教学评比、优质课展示等活动,引导全区教师深入研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材、教法及教学有效性,积极推广展示先进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和成果,切实发挥课堂的主阵地作用,提升心理教师的专业技能与素养,提高心理健康辅导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构建区本、学区、学校三级教育机制,逐年做到完善市统一课程、探索形成区本课程、开发共享校本课程。
3、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
充分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库,通过实践、总结、提炼和共享,积累形成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培训手册、个别咨询案例集、心理教学评比课件、微课汇集、教学参考资源、宣传普及资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资源库等成果。
1、打造心理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以名师工作室、工作坊等形式促进心理教师的专业成长,力争三年内形成若干名师孵化室、心理教师成长小组和骨干教师团队,提高骨干教师在全市的影响力,为区内骨干教师评聘特级教师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发挥骨干引领、辐射作用。
2、分层分类全员培训教师队伍
第一、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分期分批对区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轮训,重视职初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上岗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举办高水准的专题项目培训,提高全区心理辅导骨干教师的国际视野和职业素养。每两年举行心理教师基本功大赛。
第二、德育骨干。在中小学校长、德育教导、未保教师、班主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开展上海市学校初、中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资质培训,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50周岁以下德育教导、中小学团队干部、未保教师持证率达100%。
第三、全体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校本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增强全体教师关注学生心理的意识,尊重学生的身心认知发展规律,规范从教、依法从教。关心从教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形成区本培训课程
根据分层分类培训体系的需要,加强对培训内容的课程化建设,制定区级培训课程开发标准,加强与培训机构及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逐步按照系统性、科学性的要求形成区级心理健康教育分层分类培训课程。设计、开发一批菜单式课程,满足各类教育工作者的需求,提高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深化全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化建设
1、规范建设“1+4+X+13”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网络
徐汇区建设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一体两翼”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有利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使工作效能辐射范围更广。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今后三年要继续科学、规范建设“1+4+X+13”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网络,即“1”为“区心理辅导中心”,“4”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分中心”,“X”为全区中小学设置的心理辅导室,“13”为全区13个街镇成立的社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搭建多元化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平台;配送和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策划组织呼应需求的特色心理辅导活动。
2、助推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7〕37号)文件的精神,以评促建,持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和达标校建设。区教育局加大投入,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市级示范校争创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区各校总结经验、培育特色、提炼亮点,努力创建市、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全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在区内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成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分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分中心作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扩大受众面,进一步广泛扎实地开展工作。构建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模式和资源共享模式。
(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建设
1、纳入规划、加强指导。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以科研引领发展。定期开展调研,了解本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现状,使心理健康教育基于学生发展的需要,且可持续发展。区教育局增加经费投入,每两年确立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内涵发展项目,区教师进修学院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加强指导,积极组织相关课题申报和优秀成果评选。
2、注重实效、服务实际。
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效性为抓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在实践中丰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为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水平。
(五)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支持系统建设
1、开发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资源库
根据目前家庭教育需求和信息网络化发展需求,建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暨网站和订阅号,向学生和家长及时传递心理健康教育的信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紧密协作的综合支持网络,使工作效能辐射范围更广,拓宽服务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渠道和途径。
2、构建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生态系统
关注个体发展中人与人、环境与人、时间与人的紧密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的交互作用。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学生学业压力、师生关系、亲子关系、校园文化建设等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影响。整合社区和学校教育资源,通过家长学校、科普讲座、亲子活动等途径面向家长和社区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构建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生态系统。并在区教育局对于各学校的绩效评估、绿色指标评价、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复验等工作中落实该项考核评估。
3、拓展科教结合、医教结合对接渠道
在科教结合、医教结合方面积极与高校及专业咨询机构和医疗机构共建合作。作为上海市《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危机干预子项目示范区,做好区内三个市级示范点建设工作。与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合作完善区域学生心理健康三级防护体系,明确每一级预警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着重做好预防工作,做好预警机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制作并推广《危机干预在线课程》,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开展危机识别和初步应对培训。一旦发生校园心理危机事件,能够立刻启动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转介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与上海市教委德育处、上海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积极沟通,主动承办多元化的学校心理辅导能力相关专业论坛、杯赛、评比活动,不仅为心理专兼职教师专业发展也为全体教师的心理辅导素养提升搭建平台,以专业活动引领,通过教师专业发展带动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组织保障
(1)成立徐汇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成立徐汇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工作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徐汇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
组建徐汇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定期研讨,为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课程发展、特色创建、科研推进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全面提升全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前瞻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3)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
进一步加强区未成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完善“一体两翼”运行机制,整合学校与所在社区资源,切实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明确职能部门、专业支持机构、学校、家庭、社区的责任与分工。坚持协同、创新、整合、共赢的思路,进一步理清教育局宣统科、中小教科、教院德研室、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的职责和责任边界,确保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政策保障
(1)加强考核。
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开展专项测评,以管理机制、课程落实、资源使用和工作成效为主要指标进行测评。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测评,发挥“以评促建”功能;坚持激励性、发展性的评估导向,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鼓励示范校向全国特色校、达标校向区示范校和市示范校的目标迈进。
(2)制定细则。
学校以制度明确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的工作量。心理教师应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下,做好开设心理活动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宣传月(周)、进行学生个别辅导、开设师生、家长讲座、开展社团活动、开展课题研究、开展特色培育等工作,相关工作计入心理教师工作量。
(3)维护权益。
学校要关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其合理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享受不低于班主任的待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主题活动等应计入教学工作量。确保并鼓励专职心理教师按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参加本专业职称评定。
3、经费保障
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经费投入,为徐汇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为教师培训、基本功大赛、课题研究等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责任编辑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