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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研讨会”的通知

  一、 会议的组织单位。主办: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承办: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和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协办: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上海市虹口区、和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二、 会议时间与地点。会议时间:2005年11月,三天,11月4日(星期五)报到,5-7日会议,8日返程;会议地点:上海市。
  三、 出席会议的代表。(一)范围:我国教育系统和妇联系统从事0-6岁学前儿童和6-18岁中小学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管理工作、理论工作的实际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以及其他系统关心此项工作的人员。(二)代表条件:在2002年以来,在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与家庭教育心理的研究方面获得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三)代表名额:控制在150-200之间。(四)代表的产生:1、接到研讨会筹备小组会议通知后,于6月底前向筹备组报名;2、于9月底前提供论文文字材料一式2份并录有Word论文内容的盘片一张;3、交纳会议费用;4、论文经专家评审获得通过的由会议筹备组发出会议正式代表通知,论文未获得通过的由会议发出列席代表通知;5、凭会议正式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出席会议。
  四、  会议的重点。(一)在重视对家庭教育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重视对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的研究,重视具有直接推广价值的操作性成果;(二)推进家庭教育研究手段的信息化、现代化,引导上网检索开展情报研究,鼓励运用计算机统计软件处理研究数据;(三)在深化实证研究、提高实证研究质量的同时,重视质的研究方法在幼儿家庭教育研究中的运用;(四)在完善“进行个别指导”、“组织集体性指导活动”和“利用文字音像资料”三类指导形式的同时,鼓励和提倡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五、 会议研讨的主要形式:(一)文字资料交流。中选论文编辑成《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研讨会论文集》;(二)大会学术报告和论文交流。4个学术报告,5个大会交流;(三)指导活动的现场观摩。花三个半天,组织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3-6岁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小学生家庭教育指导和中学生家庭教育指导等4支队伍,到12个单位现场观摩指导活动。每位代表可观摩3个地方的多场指导活动。(四)光盘:刻录有论文集、家庭教育资料、指导活动课件等内容的光盘。
  六、 收费:收会务费300元、资料代办费150元(会议不发散装书面论文,发集中编印的论文集)、市内交通代办费50元,共500元。会议不送礼品,不组织旅游,代表到会离会不组织接送。
  七、 报名:填写报名单,报名单请予2005年6月底前寄至:200032(邮编),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23室,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林红女士收;联系电话:021-64167677-323,021-64032733。
        
                                                                          

责任编辑:徐荣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