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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教院民主监督与评估通报工作制度

徐教院民主监督与评估通报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院院务、党务、政务公开民主化管理,进一步保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与学院发展重大举措、决策的科学透明和执行规范到位,保证教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监督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组员:党总支纪检委员(方勇)、工会委员代表(肖红)、教职工代表2名(黄丽玮、张建国)

二、民主监督内容、途径

监督内容

公开途径

公开周期

责任部门

评价意见

1、院务、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院务网、有关会议、公告栏等

不定期

党总支、院办、工会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不定期

院办

 

3、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学期

工会

 

4、教职工各类福利保障情况

1)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年度

工会

 

2)工会经费用于奖金、采购等使用情况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学期

工会

 

3)福利费使用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学期

工会

 

4)一日捐帮困基金使用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学期

工会

 

5)献血基金使用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年度

工会

 

6)餐费使用

公告栏、有关会议等

1/

总务处

 

三、民主监督办法

1、日常监督。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与学院发展重大决策的公开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监督公开途径、公开周期,并适时听取教职工对监督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监督评价意见。

2、定期评估。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汇报监督内容的公开和实施情况,形成监督评估意见。

3、定期通报。根据监督内容的公开周期,按时通过不同途径进行公开通报。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