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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快乐理念”先行

    “快乐理念”,这个命题是近已离任走上新岗位的团中央原少年部部长高洪同志在全国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第三期的《辅导员》杂志把他的话作为“教育新视点”刊出,并附了一系列相关调查和经验,我认为这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
    《报告》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对全国少年儿童讲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三句话,对少先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家要充分学习、领会这三句话的深刻意义,要用三句话的要求去指导队的工作,其中尤其要进一步做到以儿童为本,把“快乐”的理念融入体现到少先队活动中去。
    《报告》提出:要把快乐作为重要标准,用少先队员是否快乐来评价队的集体和队的活动,引导孩子们在少先队组织中寻找快乐,发现快乐,享受快乐。为此,要广泛开展创建快乐中小队活动,建设快乐的少先队集体。要让少先队员快乐地参加队的活动,在少先队活动中愉悦身心、发展个性、健康成长。
    以上提法确实很新,也很精辟。高洪同志没有就这个新理念详细展开阐述,却给我们留下宽广的思考与研究的余地。

  “快乐理念”足什么?怎样让孩子在少先队里“享受快乐”,随思几点,抛砖引玉。
    快乐是一种主观感受,精神享受。这是物质换不来,金钱买不到的。
    “快乐”基因合成要素有四:
    第一是兴趣。感到兴趣,才能产生快乐的感受,只有对学习、工作、活动感到有兴趣,才是快乐的学习、快乐的工作和快乐的活动。
    对孩子来说,不能是成人的兴趣,而应是以儿童为本的竟趣,儿童情趣。
    第二,是友爱。这是孩子最基本的人性人情需求。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孩子们才能得到快乐的发展。友爱,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渴望追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友爱使人快乐。人因有友爱的支撑而产生力量。它是快乐集体的首要标准,又是少先队可给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
    第三,自由。自由是人个性解放、个性发展的最重要条件。当今儿童最不快乐的是成人对他们包办太多,束缚太多,指令太多。快乐,就要让孩子有一点“小自由”,有一方自由时空的小天地,让他们能够自由的思考,白由的活动,自由表达,自由创作,自由展示发挥自己的智慧才能。为什么“超女”能赢得那么多人喜爱,因为电视台提供了让女孩子“想唱就唱”的机会;为什么青少午爱好玩电脑,因为电脑提供了给他们白由浏览、自由探索、自由玩游戏、自由交往等虚拟空间。在少先队活动中,队员们为什么特别钟爱于“十分钟队会”因为它是全自动型的,自由设计、自由组织、自由发挥。
    自由的前提是独立自主,民主;自由的保障是法规,不能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在少先队的具体工作上,要规范但不要事事都规死,搞大一统。不要着眼于自己的“政绩”而把下边统死,把孩了管死。要着眼于放活基层、放活辅导员,放活少先队员,让他们有发挥自主性和独特性的创造余地。
    第四是进步。国家的进步才有人民的快乐,集体的进步才有个体的快乐,个体的进步才有自我的快乐。进步要靠创新,不断的进步要靠不断的创新。少先队员要喊响“每人有一个新的进步”口号。在快乐中队创建过程中,让少先队员既要“日行一善”,又要“日有一进”、  “日有一新”,才能让他们享受到真正的快乐。
    让我们理念先行,勇于实验,引出快乐队建百花齐放的又一春天。

责任编辑:吕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