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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先队立项课题管理细则

  随着少先队科研改革的深化,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少先队立项课题的管理,更好地指导基层单位搞好少先队科研课题,促进少先队科研工作的发展和繁荣,上海市少先队工作学会、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特制定本细则。
  一、 课题的实施
  1、 科研项目一经立项,由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课题确定参加课题研究的成员,拟好课题研究的具体计划及分工,组织全体课题成员讨论、确定并实施研究计划。
  2、 立项半年而研究工作未启动的人员,若无特殊原因,立项单位有权取消其课题成员资格。
  3、 在课题执行过程中,不得拖延和随意变动研究计划内容。如因特殊情况须变更计划内容,课题成员应提出书面报告,经课题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学会秘书处审批。未经批准而变更计划内容的,按未完成计划处理。

  二、 课题的管理
  1、 课题分级管理
  通过立项的基层学校课题由各区县少工委协助学会按照规定的课题管理办法共同进行管理;通过立项的区级层面课题由学会秘书处进行管理。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将安排中心教研员担任各立项课题的联络人,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课题的实施。
  2、 课题过程管理
  学会秘书处和上海市少年儿童研究中心对全部课题负有管理职责,并指导受委托单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科研课题的研究过程,课题管理工作分为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各阶段的管理内容如下:
  (1) 前期管理
  课题申报每年一次,4月—7月为集中申报时间,其中申报的各级课题由学会统一评审。
  (2) 中期管理
   ① 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主要有开题检查、日常管理、年度检查、中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结题等。在课题计划执行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15日前须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并上交学会秘书处备案。
  课题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学会秘书处的检查,按计划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研究成果。检查和抽查内容包括:队伍建设、档案、经常性活动、简报、成果转化等。
   ② 上海市少先队工作学会、少年儿童研究中心将定期进行科研专题辅导员培训,指导科学的科研方法和思路、举办现场观摩活动、交流课题研究成果等,逐步引导辅导员由活动型、经验型转向科研型。
   ③ 凡违反国家法律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者、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与设计不符或学术质量低劣者、到期不能完成者,由学会撤消其课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学会秘书处备案;变更课题主要负责人;变更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做重大调整;课题完成时间延期;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3)后期管理
   ① 成果的推广
   立项课题结题后,对其中具有较大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应上报学会秘书处。由学会秘书处统一推荐,根据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研讨、交流、观摩、书面介绍和多种传媒宣传,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② 课题的延续
   已经通过鉴定结题的课题需要申请继续滚动的研究者或在其他渠道立项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需要申请学会立项课题者,可参照课题申请程序申请或继续研究。

  三、 课题的结题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应接受学会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1、 成果鉴定必须准备的文件有: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2、 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至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学会指定,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学会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3、 课题鉴定程序:
  (1) 课题组向学会秘书处提出鉴定申请;
  (2) 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 聘请鉴定专家或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到专家手中;
  (4) 专家鉴定后送(邮寄)至学会秘书处。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共同确定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上报。
  4、 结题验收:
  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学会确认,秘书处发放《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四、 课题的延期和终止
  1、 项目的延期
  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填写延期申请表,报学会秘书处审批。延期时间不得超过整个研究时间的1/2,在课题延期过程中,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少先队科研课题。
  2、 课题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课题将被终止:
  (1) 违反国家法律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的课题;
  (2) 拒不接受项目检查,拒不参加课题组活动,拒交检查报告和成果;
  (3) 无法结题或没有通过结题的课题。课题终止后,课题负责人应填写终止报告,报学会秘书处备案。该课题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少先队科研课题。

  五、 评价与激励
  1、 逐渐完善对少先队科研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广大辅导员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并作为少先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 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科研工作外部环境,上海少工委将每年开展少先队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以鼓励各级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工作者积极投身少先队科研活动,努力创造少先队科研新成果,推动少先队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责任编辑:吕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