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实施岗位变动及等级晋升的常态化管理,在原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基础上,特制订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
一、实施依据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最高等级内,根据需要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
二、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实施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实行民主公开原则。
2、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每年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岗位,实行空额补缺,动态调整。
3、综合考评,适当倾斜。学院岗位设置工作组依据考核内容实施考评,择优晋级。对优秀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对当年退休人员适当照顾。
四、考核内容(见附表)
五、实施过程
1、组织实施:召开教职工大会动员,公布岗位调整职数及实施安排。
2、申报公示:申报人员填写《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递交相关材料,并指定地点公示5个工作日。
3、审核考评:相关材料经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由专家组考评,确定初步晋升人员名单。
4、聘用公示:聘用工作小组审议名单并递交院务会议审定,最终晋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报批兑现:公示名单报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后,自当年1月起兑现工资,转岗人员新工资自审批通过次月起兑现。
6、小结归档:教育局人事科工资审核后一周内完成小结工作及材料归档。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内部退养以及长期借至外系统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再调整岗位等级。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等级。
3、伪造学历、资历和提供虚假业绩及材料证件者;取消本年度等级申报资格。
七、组织机构
1、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萱
组员:封萍、倪志刚、钱佩红
2、工作小组
成 员:李红、姚秋平、郑桂华
3、调解小组
成 员:封萍、肖红、陈佩枫
八、争议与处理
教职工若对学院岗位等级晋升程序及聘用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提出申诉或投诉,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接到申诉或投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院务会议,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附表:《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
附表: 岗位等级晋升评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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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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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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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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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育 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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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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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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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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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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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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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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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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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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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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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标 准 |
分值 |
得分 | ||||
1、事业心与职业道德 |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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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修养 |
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他人,服务态度好。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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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量 |
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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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历 |
任现岗位等级最高4分(满3年1分,第4年开始每年增加0.5分计算);教龄最高6分(满10年1分,第11年开始每年增加0.2分)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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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课程开发或项目实施 |
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和教师培训的能力;承担项目工作有较强的设计、实施、总结、评价能力。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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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研究与指导能力 |
有较强的研究、指导、服务基层学校和教师的能力,有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的能力,指导效果好。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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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实绩 |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性强,所从事的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显著成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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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若有严重违纪违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2、需提供目前岗位任职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清单; 3、各类奖项证明提供复印件。 |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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